驗收條件
①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已進行了調試與試運行,并提供調試與試運行報告
② 化學需氧量(CODcr)在線自動監測儀、總有機碳(TOC)水質自動分析儀、紫外(UV)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、pH水質自動分析儀、
氨氮水質自動分析儀和
總磷水質自動分析儀等水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器進行了零點漂移、量程漂移、重現性檢測,滿足表5-3中的性能要求并提供檢測報告。
③ 如果使用總有機碳(TOC)水質自動分析儀或紫外(UV)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,應完成總有機碳(TOC)水質自動分析儀或紫外(UV)吸收水質自動在線監測儀與CODcr轉換系數的校準,提供校準報告。
④ 提供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的選型、工程設計、施工、安裝調試及性能等相關技術資料。
⑤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所采用基礎通信網絡和基礎通信協議應符合HJ/T 212-2005的相關要求,對通信規范的各項內容作出響應,并提供相關的自檢報告。
⑥ 數據采集傳輸儀已穩定運行一個月,向上位機發送數據準確、及時。
水污染源在線監測儀器零點漂移、量程漂移、重復性和平均無故障連續運行時間性能指標見表5-3。